关于举办2012年高青县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2年高青县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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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教育办公室、县属学校、双语学校:
依据淄博市《关于举办2012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拟组织2012年高青县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县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活动内容
内容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
(一)“评选类项目”是指使用计算机创作、设计、制作的数字化作品。项目设置为:
小学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微博英语创作。
初中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微博英语创作。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和三维,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计算机程序设计、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
(二)“竞赛类项目”是指中小学生按照命题要求编程,使智能机器人完成相关任务。符合“机器人”定义概念的各类机器人产品均可参加。
1.实物机器人竞赛
小学组:一对一机器人足球、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食品安全竞赛、机器人场地越野竞赛;
初中组:二对二机器人足球、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食品安全竞赛、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机器人场地越野竞赛;
高中组:二对二机器人足球、二对二机器人篮球、机器人场地越野竞赛。
2.虚拟机器人竞赛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均设虚拟机器人灭火、虚拟机器人搜救和网络机器人野外生存3个竞赛项目。
二、活动指南
评选类项目、机器人足球、机器人篮球、机器人工程挑战赛、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的规则严格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下载网址http://www.ncet.edu.cn)执行;虚拟机器人竞赛、机器人场地越野竞赛规则参照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组委会制定的“第十届中小学NOC活动学生竞赛项目规则”(下载网址http://www.noc.net.cn)及淄博市有关竞赛规则执行。
三、评选类具体要求
(一)评选类名额
全县中小学要广泛发动学生参与“电脑作品”制作,使用计算机创作、设计、制作的数字化作品。各单位通过评选最少上报20件作品,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人,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二)评选类报送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
①
参评作品光盘,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2年XXX中小学电脑作品库”(XXX为单位名称);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参评项目名称;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四级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源文件(要求提交的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和作品创作说明(见附件)、作者照片等,并确保能够运行。
② 推荐作品名单(见附件)(请用Excel填写报表);
2.文字材料
① 推荐作品名单(见附件);
② 有作者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③作品创作说明(见附件)。
注:以上各项均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逾期取消参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 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2. 严禁抄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
3.
已正式出版的作品、已参加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4. 不符合作品形态界定相关要求的作品,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竞赛类项目具体要求
全县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购买实物机器人、虚拟机器人软件,组建实物机器人和虚拟机器人兴趣小组,积极开展活动。
(一)实物机器人竞赛
1、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3月18日。
2、比赛要求:各单位要组织队伍参加县级比赛。
(1)机器人足球竞赛:小学组每队限报1人,初中组和高中组每队限报2人;
(2)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食品安全竞赛:每队限报2人;
(3)机器人篮球竞赛:每队限报2人;
(4)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竞赛:每队限报1人;
(5)机器人场地任务挑战赛竞赛:每队限报2人;
(6)机器人机器人场地越野竞赛:每队限报2人。
(二)、虚拟机器人竞赛
1、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3月25日。
2、参赛名额
各单位要组织队伍参加县级比赛,参赛队伍总数尽单位最大参赛能力申报。每支参赛队1名队员参赛、1名指导教师。
3、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考核:
(一)学生奖项:设县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辅导教师奖;
(三)优秀组织奖。
县教育局同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市级评选。各单位活动参与、得奖情况记入2012年度考核。
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2012年寒假时间,将“电脑制作和机器人活动”作为学生假期实践活动内容之一,安排专人负责,并确保学生安全。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6973616
2、电子材料发送地址:6210904@qq.com
附件:关于举办2012年淄博市中小学电脑作品评选和机器人竞赛活动的通知
高青县教育局
2011年12月27日
注:参赛作品类型:1、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2、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3、网页设计制作、4、微博英语创作。中心和初中:每种类型至少完成3件作品;码头大孙、成安三个教学点每种类型至少完成1件作品.春节后开学第一周内上交作品,本镇评选,望假期安排好。
青城镇教研站
20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