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委员会编
二○一一年十一月
目 录
一、人员范围
二、项目设置
三、“评选类项目”项目设置、相关要求、评比指标及办法
四、“竞赛类项目”项目设置、竞赛规则及有关要求
五、奖项设置
六、组织工作
附表1:“评选类项目”省级推荐作品名单
附表2:“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附表3:“评选类项目”作品创作说明
附表4:“评选类项目”各省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及省级评委推荐表
附表5:“竞赛类项目”参赛名单
附表6:“竞赛类项目”(组队)报名表
附表7:“竞赛类项目”各省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一:机器人足球竞赛规则
附件二: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食品安全竞赛规则
附件三:机器人篮球竞赛规则
附件四: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竞赛规则
附件五:通用附则
附件六:电脑艺术设计项目作品形态界定补充说明
一、人员范围
全国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项目设置
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电脑活动”)内容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
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电脑活动”按学段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分别设置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
三、“评选类项目”项目设置、相关要求、评比指标及办法
(一)“评选类项目”是指使用计算机创作、设计、制作的数字化作品。项目设置为:
小学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微博英语创作
初中组:电脑绘画(包括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电脑动画(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微博英语创作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和三维,包括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网页设计制作、计算机程序设计、手机动漫创作(主题内容为:我心中的老师、我和“校讯通”)。
(二)相关要求
1.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品形态界定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不得超过五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
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应反映“校讯通”应用服务(相关信息见活动网站),作品容量在5MB以内。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2)电脑艺术设计
运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系列作品并不超过六幅。可以是: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各类作品形态界定见附件六)。
作品要表达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
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表现能力。
存放格式为JPG,大小不得超过20MB。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和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3)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原创动画角色和场景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作品。
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利用三维制作软件(如3D Max、Maya、Lightwave等)进行创作的动画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三维动画作品中如需嵌入二维动画影象,播放时长不得超过20秒。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以“健康教育”为主题的专项动画作品,应反映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的具体目标和基本内容(相关文件见活动网站)。作品表现手法不限。
二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维作品播放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4)网页设计制作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作品。
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显示屏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美观。
作品(非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5)计算机程序设计
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软件。可以是管理系统类软件、工具类软件、辅助学习类软件和益智游戏类软件等。
作品要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并可为社会应用和科技创新服务。
作品需编译成可执行程序,原则上应配有相应的安装和卸载程序,应能实现顺利、直接地安装和运行,根据需要可选择提交程序的流程图和操作使用说明(帮助文档)。
(6)手机动漫创作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使用角色、色彩、场景、动作、音效、叙事等动漫艺术语言完成的、并适合在手机终端播放的动漫作品。包括手机多格漫画(连续播放四格以上)和手机动画。
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和场景要求原创,可用漫画或写实艺术等手法来体现主题内容。
提交的播放文件格式为SWF、3GP、 MPG、AVI或MOV。应提交两份文件:一份为播放文件,分辨率为240×32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1MB;一份为原始文件,分辨率不小于720×576像素。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7)微博英语创作(另行通知见电脑活动网站)。
3.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应独立设计并创作作品,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学生完成作品制作。
(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3)作品中不能以链接网站或其他网页的内容作为作品的内容。
(4)网页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英文小写字母。
4.作品报送
(1)普通作品以省为单位报送,每省限额报送70件(小学组20件,初中、高中组各25件,包括“健康教育”主题动画作品5件)作品参加全国评比。请于2012年4月11—18日期间登录“电脑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刻录作品光盘,并于2012年4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报送到“电脑活动”组委会。
(2)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以“我和‘校讯通’”为主题内容的手机动漫创作作品,参赛学生可于2012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通过“电脑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参赛作品。
(3)“微博英语创作”作品形态界定、评比指标和报送要求等将另行通知。
各省级教育部门报送作品时须一并报送以下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
包括:省级组织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参评作品光盘(一式两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2年第十三届电脑活动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参评项目名称,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编号+作品名称。四级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作者照片等,并确保能够运行。
(2)文字材料
①省级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
②有作者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
③各省“评选类项目”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及省级评委推荐表(附表4)。
注:以上各项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5.作品资格审定
(1)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2)严格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
(3)已正式出版的作品、已参加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4)不符合作品形态界定相关要求的作品,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比指标
1.思想性、科学性、规范性(28分)
2.创新性(27分)
3.艺术性(25分)
4.技术性(20分)
(四)评比办法
1.技术测试:包括参赛资格审查,作品“形态界定”审定和作品安装、运行测试等。通过技术测试的作品提交专家评审,并于2012年5月20日至6月10日期间,在“电脑活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网络人气指数投票(包括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投票;手机短信投票只收取通讯费,不收取额外信息费)。
2.专家评审:由特聘专家、各省推荐评委等有关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作品评比指标进行评审,确定获奖等级。
3.现场面试:2012年暑假期间,以“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夏令营”形式组织入围作品部分作者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技术测试和现场答辩。
(1)技术测试:作品作者根据现场命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小学、初中为60分钟,高中为120分钟)上机操作并独立完成测试任务。
测试现场只提供计算机和素材资源,所需软件由学生自备(U盘)。
(2)现场答辩:通过技术测试的作者,在5分钟内演示并介绍作品,回答专家提问。
4.综合评定:由活动组委会综合审定评比结果,确定作品获奖等级。
四、“竞赛类项目”项目设置、竞赛规则及有关要求
(一)“竞赛类项目”是指中小学生按照命题要求编程,使智能机器人完成相关任务。符合“机器人”定义概念的各类机器人产品均可参加。
项目设置为:
小学组:一对一机器人足球
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食品安全竞赛
初中组:二对二机器人足球
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食品安全竞赛
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
高中组:二对二机器人足球
二对二机器人篮球
(二)竞赛规则
1.机器人足球竞赛规则(附件一)、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食品安全竞赛规则(附件二)、机器人篮球竞赛规则(附件三)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竞赛规则(附件四)。
2.竞赛办法
(1)现场测试:参赛队员需使用自带的电脑和参赛机器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命题要求进行现场编程和测试。
(2)竞赛:通过现场测试的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竞赛规则参加比赛,决出优胜队。
(3)综合评定:由“电脑活动”组委会综合现场测试、竞赛名次等情况确认获奖等级。
(三)有关要求
1.参赛名额
各省各组别每项目限报1个队,每个选手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
(1)机器人足球竞赛:小学组每队限报1人,初中组和高中组每队限报2人;
(2)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食品安全竞赛:每队限报2人;
(3)机器人篮球竞赛:每队限报2人;
(4)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竞赛:每队限报1人。
2.报名程序
各省级教育部门于2012年6月1—8日期间登录“电脑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2012年6月10日(以邮戳为准)以文本方式提交报名表(附表5、附表6)和本省“竞赛类项目”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表7)。
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光盘存储,与文本材料一并邮寄)提交附表5、附表6、附表7和参赛队员照片等。
3. 竞赛场地及器材
参赛所需器材(机器人、计算机及程序软件)由参赛选手自备。
竞赛场地及相关器材统一提供。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荣誉奖项
1.“评选类项目”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
小学组、初中组一等奖8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高中组一等奖6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20名。
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以“我和‘校讯通’”为主题内容的手机动漫创作作品,获奖比例参照其他“评选类项目”单独设置。
为配合“中国国际动漫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将通过“电脑活动”进一步推进“动漫教育实验基地”建设及其动漫人才培养。
注:为体现获奖作品的水平,一等奖作品可空缺、二等奖作品可并列;作品获奖等级、并列情况和数量由“活动组委会”参考专家评审意见和面试情况做出最终确定。
2.“竞赛类项目”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一等奖2名(冠军、亚军)、二等奖2名(季军、第四名)、三等奖4名(第五至八名)。
3.为获奖作者(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二)组织荣誉奖项
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活动及获奖情况,设“最佳组织奖”15个。
具体评选规则:
指 标
排 序
权重
各省参与“活动”的中小学校数百分比和中小学生数百分比之和
由大到小排序
0.3
各省组织工作情况,如报送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等
按技术测试得分由大到小排序
0.4
各省获奖数量
由大到小排序
0.3
注:各省级组织单位要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要求,杜绝干扰活动评审及竞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如有发生,将取消其所在省“最佳组织奖”获奖资格。
六、组织工作
(一)组织领导
“电脑活动”由“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委员会”领导、由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基础教育二司、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央电化教育馆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联合主办。
“电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设在中央电化教育馆。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88信箱,中央电化教育馆技术开发与网络建设部
邮政编码:100031
电子邮箱:hd@ncet.edu.cn
电话:(010)66490950 66490951 传真:(010)66490950
联系人:付涛、施枫
(三)郑重声明:2012年《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由电化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版权所有、翻版必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