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2)
四、“竞赛类项目”项目设置、竞赛规则及有关要求
(一)“竞赛类项目”是指中小学生按照命题要求编程,使智能机器人完成相关任务。符合“机器人”定义概念的各类机器人产品均可参加。
项目设置为:
小学组:一对一机器人足球
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食品安全竞赛
初中组:二对二机器人足球
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食品安全竞赛
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
高中组:二对二机器人足球
二对二机器人篮球
(二)竞赛规则
1.机器人足球竞赛规则(附件一)、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食品安全竞赛规则(附件二)、机器人篮球竞赛规则(附件三)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竞赛规则(附件四)。
2.竞赛办法
(1)现场测试:参赛队员需使用自带的电脑和参赛机器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命题要求进行现场编程和测试。
(2)竞赛:通过现场测试的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竞赛规则参加比赛,决出优胜队。
(3)综合评定:由“电脑活动”组委会综合现场测试、竞赛名次等情况确认获奖等级。
(三)有关要求
1.参赛名额
各省各组别每项目限报1个队,每个选手限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
(1)机器人足球竞赛:小学组每队限报1人,初中组和高中组每队限报2人;
(2)机器人工程挑战赛--食品安全竞赛:每队限报2人;
(3)机器人篮球竞赛:每队限报2人;
(4)人型机器人全能挑战赛竞赛:每队限报1人。
2.报名程序
各省级教育部门于2012年6月1—8日期间登录“电脑活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2012年6月10日(以邮戳为准)以文本方式提交报名表(附表5、附表6)和本省“竞赛类项目”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表7)。
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光盘存储,与文本材料一并邮寄)提交附表5、附表6、附表7和参赛队员照片等。
3. 竞赛场地及器材
参赛所需器材(机器人、计算机及程序软件)由参赛选手自备。
竞赛场地及相关器材统一提供。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荣誉奖项
1.“评选类项目”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
小学组、初中组一等奖8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高中组一等奖6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20名。
以“校讯通”为主题的专项绘画作品、以“我和‘校讯通’”为主题内容的手机动漫创作作品,获奖比例参照其他“评选类项目”单独设置。
为配合“中国国际动漫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将通过“电脑活动”进一步推进“动漫教育实验基地”建设及其动漫人才培养。
注:为体现获奖作品的水平,一等奖作品可空缺、二等奖作品可并列;作品获奖等级、并列情况和数量由“活动组委会”参考专家评审意见和面试情况做出最终确定。
2.“竞赛类项目”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一等奖2名(冠军、亚军)、二等奖2名(季军、第四名)、三等奖4名(第五至八名)。
3.为获奖作者(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二)组织荣誉奖项
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活动及获奖情况,设“最佳组织奖”15个。
具体评选规则:
指 标
排 序
权重
各省参与“活动”的中小学校数百分比和中小学生数百分比之和
由大到小排序
0.3
各省组织工作情况,如报送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等
按技术测试得分由大到小排序
0.4
各省获奖数量
由大到小排序
0.3
注:各省级组织单位要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要求,杜绝干扰活动评审及竞赛正常进行的行为。如有发生,将取消其所在省“最佳组织奖”获奖资格。
六、组织工作
(一)组织领导
“电脑活动”由“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委员会”领导、由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基础教育二司、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和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央电化教育馆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联合主办。
“电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设在中央电化教育馆。
(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88信箱,中央电化教育馆技术开发与网络建设部
邮政编码:100031
电子邮箱:hd@ncet.edu.cn
电话:(010)66490950 66490951 传真:(010)66490950
联系人:付涛、施枫
(三)郑重声明:2012年《第十三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由电化教育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版权所有、翻版必纠。